1.08.2005

適婚年齡

閒聊時,曾討論過男女的適婚年輕問題。

女孩子說,女人過了 25 歲便開始老了,對於認為遲婚的她,28 歲會是她適婚的年齡。男孩子則說,男人 30 才是一支花(你看看陳豪、譚耀民),大概 35 歲吧,享受夠了單身生活,累積夠了事業基礎,是時候為喜歡的人分擔更加多。

對的,人當然要把握花樣年華,因為青春、動人、吸引力,始有時終亦有時,不得浪費。

25 歲少女穿起 OL 服裝,走在中環的街道上,展現的是活力、是魅力。但往後的日子,一張粉臉便是 SK II 的世界,以及流露著一絲絲正在青春流逝的憂愁;而 30 歲男士在放工後,把脫掉頸上的領帶,在蘭桂坊品嚐著 House wine,展現的是成熟韻味。要是一個廿來歲的花o靚仔東施效顰,形色皆缺,空得一個軀殼,是醜陋。

突然之間,有一個聯想。一對同齡的情侶,要是攜手渡過 20-40 這黃金二十年,那會是一段段波折的歲月。廿歲來頭,女孩子率先帶出,展現光芒,男孩子則備受壓力,勉力支撐。苦苦熬過了頭十年,形勢便逆轉。男孩子的吸引力提升,女孩子早已人老珠黃,年紀愈大,反差愈強。這廿年,真的很難過。

難過,是因為自己放不開。放不開,是因為年華的光景實在是太迷人。但我們不曾發覺,把愛情放在用數字衡量的天秤上,計算得太清楚,反而迷失了自己。我是個理科班的傻小子,苦纏了數字四年,才毅然投身文字的世界。一年多的歡愉生活背後,那部清楚得令人頭痛的計算機被拋到老遠,不知所縱。

若我是那對情侶的其中一位,我會笑說花樣年華早已開始。然後目光轉向身邊的她,輕輕的笑了一聲,徐徐的踏上維園的緩跑徑,漫步著那沒有終點的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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